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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金融牌照基本申请资格
香港作为全球知名的金融中心和贸易自由港,对于某些特殊行业(如金融服务相关行业)设定了较高的门槛。金融行业作为资本密集行业,牵涉大量资金的安全及众多客户的利益,是香港政府重点监管的行业,监管的直接表现体现在香港金融业务准入牌照上。



对于打算进入香港金融行业的客商来说,如何证明其满足香港政府对于金融行业准入的要求,就成为能否取得金融行业准入牌照的关键因素之一。



  香港金融牌照基本申请资格  

1、为了取得香港证监会牌照,申请香港金融牌照的机构将需要任命至少两名负责人员监督各项已获发牌而进行的受规管活动,且负责人员中至少有一名董事必须为积极参与或负责直接监督申请证券牌照机构已获发牌的受规管活动的董事(称之为执行董事)。



2、每一位以个体身份形式出现的执行董事必须获香港证监会认可为负责人员。



3、负责人员的多重职务之间不得存在任何利益冲突或保密的事宜。



4、负责人员必须能胜任工作,完善的监控系统及专业的人员,能够管控业务中面对的风险,并在申请证券牌照机构中有足够的权力以执行各项活动。



5、就每类所申请的受规管活动,最少有一名负责人员可以时刻监督有关业务,至少有一名负责人员必须居住于香港。



6、持牌申请证券牌照机构属提供零售服务之股票或期货经纪,至少有两名负责人员将须居住于香港。



7、任何代表申请证券牌照机构进行受规管活动的个人将被要求获发牌为该申请证券牌照机构的持牌代表。



8、任何个人必须使香港证监会信纳其为获发牌的适当人选,且该牌照的发出将不会损害投资公众的利益。



9、获发牌的代表可获认可为一个以上持牌申请证券牌照机构的代表。